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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管,强化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意识,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文件精神,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根河市委编办于20207月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的抽查工作。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在核准登记的市直96家事业单位中随机抽取根河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根河广播电视中心3家事业单位,于714日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根河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抽查人员

  刘立鑫、李鑫

  回执情况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实地核查时间

  2020714

  抽查方式

  实地核查

  抽查内容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是否公示

  公示

  抽查过程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3、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                                                      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抽查情况

  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挂牌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抽查结果

  合格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问题:该单位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已有所改变,需重新核准。

  建议:修定《五定方案》后进行重新梳理,再做变更登记。

  备注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抽查人员

  刘立鑫、李鑫

  回执情况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实地核查时间

  2020714

  抽查方式

  实地核查

  抽查内容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是否公示

  公示

  抽查过程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3、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                                                   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抽查情况

  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账目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擅自增加或弱化职责职能的行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抽查结果

  合格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问题: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已调离本单位,未任命新的法定代表人。

  建议:主管部门及时按照相关程序任命新法定代表人,并及时进行法人变更登记,以保证正常的业务开展。

  备注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根河广播电视中心

  抽查人员

  刘立鑫、李鑫

  回执情况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实地核查时间

  2020714

  抽查方式

  实地核查

  抽查内容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是否公示

  公示

  抽查过程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3、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                                                      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抽查情况

  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擅自增加或弱化职责职能的行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抽查结果

  合格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问题: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上存在“广告业务”职能,与该单位《五定方案》中规定的职责任务不符。

  建议:事业单位改革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依据新《五定方案》重新核准宗旨和业务范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