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申 请 |
1.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他表格。 2.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
受 理 |
1.查验申请变更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 2.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初审。 3.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
审 查 |
对受理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或派员核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
核 准 |
对经审查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准予变更登记或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
换证 |
颁发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公 告 |
公告变更的登记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