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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办理流程发布时间:2021-09-29 来源:呼伦贝尔市编办

一、办理流程 

1.事业单位法人使用事业单位二维码登录“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网”的“年度报告板块, 上传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 

2.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有问题的退回修改,无问题的通过“申请年度报告系统”“回复信息查阅栏”通知该事业单位法人。 

3.事业单位法人在“回复信息查阅栏”收到通知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分别在封面、封底“事业单位委托意见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举办单位意见栏”由举办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签字盖章完毕后,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扫描件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栏”。 

4.11日至331日期间,事业单位法人可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出撤回年度报告申请(来电来函),经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同意退回后,修改完善重新上报。 

5.331日后,“申请年度报告系统”自动关闭,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二、办理条件 

  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均应当于每年11日至331日,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年度报告。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应当于33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报送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送。 

  如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先进行变更登记,再报送年度报告。 

三、办理方式 

  非涉密事业单位从网上报送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不报送纸质文件。 

  涉密事业单位线下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填报并经举办单位审查后,送交登记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