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事业单位法人使用事业单位二维码登录“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网”的“年度报告”板块, 上传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
2.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有问题的退回修改,无问题的通过“申请年度报告系统”“回复信息查阅栏”通知该事业单位法人。
3.事业单位法人在“回复信息查阅栏”收到通知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分别在封面、封底“事业单位委托意见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举办单位意见栏”由举办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签字盖章完毕后,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扫描件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栏”。
4.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事业单位法人可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出撤回年度报告申请(来电来函),经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同意退回后,修改完善重新上报。
5.3月31日后,“申请年度报告系统”自动关闭,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二、办理条件
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均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年度报告。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应当于3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报送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送。
如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先进行变更登记,再报送年度报告。
三、办理方式
非涉密事业单位从网上报送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不报送纸质文件。
涉密事业单位线下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填报并经举办单位审查后,送交登记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