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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其他发布时间:2021-09-29 来源:呼伦贝尔市编办

一、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十四条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三、审批结果 

经核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终止法人资格,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予以收缴。 

四、办公地址 

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1426室。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70-8217170 

邮箱:hlbesyd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