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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委编办四聚焦 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牙克石市委编办持续将改革作为工作“主基调”,将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有序推进相关改革任务作为重点,持续推进机构改革工作,以务实担当精神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促进机构职能、部门职责优化协同高效,努力推动经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聚焦改革任务,破除体制机制制约。机构改革成效直接关系到党政机关的职能运转和履职服务,认真做好机构运行、履职情况评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构建健全完善的职责体系的重要工作任务。一是机构改革完成情况。2019年党政群机构改革,做到了机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机构组建到位、职能调整到位、内设机构整合到位、协调管理机制建立到位。二是归纳总结经验。改革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归类和精心编辑整理,编印完成了《牙克石市机构改革材料汇编》。此次编印的《汇编》涵盖了实施方案以及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群团机关、镇和街道党政机构的“三定”规定等一系列改革规范性文件三是持续跟踪问效。2022年为推动机构职能进一步发生“化学反应”,本着“层级上上下贯通,实施中左右呼应”的原则,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构改革“回头看”的函》,要求各部门以“三定”规定中职能、部门间职责划分、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为重点,认真梳理本部门职能职责,切实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障碍 

  二、聚焦放权赋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基层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服务人民群众的平台。牙克石市委高度重视镇和街道改革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跟踪问效,切实激发了镇和街道工作新动能。一是优化基层组织架构。我市各镇均设有社区,按照党政机构“5+1”模式,各镇均设置6个党政机构、3个事业单位;各街道均设置5个党政机构、1个事业单位。二是明确机构职能。各镇和街道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和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的职责任务履行职责,准确把握管理与服务的功能定位,切实做到政事分开,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夯实基础。同时按照《关于推动基层有效承接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21〕45号)要求,把握“应放尽放、应接尽接”、“便民利民”等原则,全面摸清下放基层行政权力承接情况,并对赋权事项进行跟踪问效。三是严格派驻机构设置。除上级明确规定需要派驻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各镇分中心以外,不再设立派驻机构。各镇和街道与派驻机构能够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四是建立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为了进一步厘清市政府职能部门与镇和街道的职责关系,明晰“属地管理”职责,大力为基层减负,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新格局,印发了《牙克石市直部门和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牙克石市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 

  三、聚焦“以案促改”,形成集聚效应和新增长力。为推动形成集聚效应和新增长力的发展格局,积极谋划推进开发区清理规范、管理体制创新,着力为开发区创新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一是规范开发区机构设置。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二类开发区。二是注重主责主业。根据呼伦贝尔市委编制委员会下达的“三定”规定,重新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时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并按照“三定”规定中的主要职责,以全市工作为中心积极开展开发区各项工作。三是落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改检查工作共查出机构编制管理证更换、人员聘岗、领导配备三项问题,立即编制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四、聚焦内部挖潜,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围绕依法治编、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两项中心工作,完善思路,强化举措,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一是统筹使用编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制定上报各类考录计划,健全年度用编计划管理制度,在各单位空编数内提出年度招考进人计划,及时补充人员。行政编制使用率为85.7%;事业编制使用率为80.0%。二是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工作思路,出台了《牙克石市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管理暂行办法》和《牙克石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办法(试行)》,通过盘活存量,挖掘潜力,优化结构,进一步发挥机构编制的最大效用。

  审核人:宋占军        撰稿人: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