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有效配置卫生系统人力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鄂伦春旗委编办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医疗机构“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积极有效推进,旗委编办高度重视,领导班子严格把关,对涉及的机构规格、职责职能、领导职数等问题,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确保医疗机构“三定”修订工作按时完成。
二是深入调研,征求意见。旗委编办第一时间深入各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机构运转、编制结构等情况,指导各医疗机构拟定“三定”规定,由鄂伦春旗卫健委审议通过后将医疗机构“三定”规定草案初稿报送旗委编办,在审核和协调过程中,坚持以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为依据,广泛征求各医疗机构意见,确保“三定”规定修订科学严谨。
三是坚持原则,严格审核。为确保“三定”规定修订的科学规范,旗委编办在审核各“三定”规定过程中,根据编制数量的实际配置,合理设置各医疗机构内设科室。积极与旗卫健委沟通协商,逐字逐句进行审查,逐条逐项梳理职责,严格报送审核程序,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审核人:张雄峰 撰稿人:李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