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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右旗委编办抓实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以抓培训、重学习、强宣传为重点措施,切实做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一是经常性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教育培训。新右旗委编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通知》,全旗各苏木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组织学习《条例》,提升各苏木镇、部门单位对于机构编制工作认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系统干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专题学习会议,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入心入脑,有效提升了全旗机构编制系统干部能力素质。
        二是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通过《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讲进党校,推动领导干部树牢机构编制法治意识。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结合深化改革、监督检查、专项调研等日常工作,积极向各单位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的了解,增强干部职工机构编制法治意识,达到了领导干部熟知、机构编制干部精通、其他党员干部知晓的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影响力,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和严肃性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在现有的用编用职预审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效率、规范实名制管理程序。组织开展全旗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审核校验工作,系统梳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确保“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下一步将对苗头问题、多发问题、重点问题深入研究、重点研判,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教育,对典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及时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力度。
        审核人:蔡世明                    撰稿人:赖文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