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机构编制新形势新要求,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鄂温克旗委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继续深化苏木乡镇改革步伐,不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工作,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找准工作突破点,推动改革再深入,实践再创新,工作再落实,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自治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和治理水平。 进一步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以职能转变为引领,修订和推动实施部门“三定”规定落实,调整完善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着力优化经济、民生等领域机构职责,促进部门内设机构职责进一步融合,明确部门之间职责边界,逐步形成横向纵向联动协调机制,履职更加高效,推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以深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力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稳步开展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及动态管理工作,促进部门依法履职。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乡镇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完成森林公安和开发区等重点领域改革,同时将平稳有序推进疾控体系、公安领域改革,以组织机构优化和编制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治理水平。
二是创新配置,推动治理能力和体制完善。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继续深化苏木乡镇改革步伐,认真做好基层承接落实自治区赋权事项,进一步推进“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并进行“回头看”,深化清单编制工作。有效整合基层审批执法服务力量,推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党群服务逐步规范,技术推广逐步成熟提供综合保障,提高治理能力,逐步推动完善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
三是综合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权力运行。不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工作,进一步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力量,在交通运输、农牧业等领域设置执法队伍,规范执法队伍设置,逐步规范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保障机构、职能、编制清,综合执法运转畅通,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推进综合执法工作上取得了实质上的进展。
四是优化结构,促进功能重塑和效能提升。全面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前段工作,精简优化事业机构,撤并“小、弱、散”事业单位,改革后精简整合32家,精简率为22%,统筹配置事业编制资源,开展政事权限清单制度,完成改革督查评估工作。继续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后半篇”文章,将推进“事业机构规范运行建设年”,抓实涉改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全面落实,促进学校、医院非涉改事业单位的优化设置,聚焦事业单位监管创新,强化公益属性,促进事业单位机构功能重塑再造和整体效能提升。
审核人:何美婷 撰稿人:包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