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位自查,整合各项改革成果。一是结合乡镇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梳理阿荣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镇政府等有关部门的“三定”规定,明确旗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职能不缺位。乡镇综合设置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确保辖区内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明晰旗直及乡镇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编制及实有人数,通过整合人员编制提升配置效能,确保基层执法接得住。
二、积极对接,健全监管执法体系。一是阿荣旗委编办及时与应急管理部门对接沟通,研究分析旗直与乡镇执法职责边界、配合衔接等问题,本着将整体政府的理念和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贯穿至整个执法过程,确保旗乡两级执法不存在断层、条块分割、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的情况,保证执法全覆盖,监管无漏洞。二是持续完善开发区改革后续工作,阿荣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与呼伦贝尔岭东农畜林产品开发区对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阿荣旗产业园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完善相应工作机制,为产业园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三、加强指导,构建整体执法格局。一是旗乡两级在明确执法事项从而减少重复执法的同时,旗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业务的监督指导和教育培训,实行优化业务协同机制,将执法流程学习与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贯穿执法工作全过程,最大程度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二是以明晰执法事项为前提,坚持资源整合、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实现“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多层次执法格局,通过统筹旗乡综合执法人员,培养专业执法队伍,完善协同机制,逐步构建旗乡一体化执法格局。
审核人:李晓鹤 撰稿人:裴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