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在旗级层面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承担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的服务保障工作。在乡镇层面全旗12个乡镇均设立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等工作。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服务大厅功能设置,设立了党员服务、退役军人服务、民生服务、综合保障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多个窗口,提高便民服务需求。
二是突出权责对等,提升基层工作实效。对照自治区赋权乡镇的99项行政权力事项,综合群众需求度、乡镇实际承接能力等因素,下放乡镇承接行政权力事项97项,把更多资源和管理权限下放到基层,使基层治理效能得到提高。制定《阿荣旗旗直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阿荣旗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初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乡镇权责体系,为基层治理体系提供坚强保障。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一支队伍管理执法”,组建12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80项,健全基层执法管理体制,全面提高基层执法效能。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构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成立阿荣旗法律援助中心(挂阿荣旗非诉纠纷调处中心牌子),开展全旗法律援助、非诉纠纷调解等工作,把大量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减轻党委政府的信访工作压力,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行政复议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和完善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阿荣旗委编办紧紧围绕上级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整合全旗行政复议工作职责,集中由旗司法局承担,旗直各部门不再负责行政复议工作。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利于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完善工作制度流程,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审核人:高圆圆 撰稿人:金继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