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委编办按照市委编办督导评估组检查指导精神全力深化乡镇改革

  近日呼伦贝尔市委编办督导组深入鄂伦春旗针对乡镇改革督导评估检查,鄂伦春旗委编办以此为契机,按照督导评估组检查指导精神着力从四个方面深化乡镇改革,促进改革成果出实效,真正达到高效便民。

  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狠抓乡镇队伍建设。积极沟通协调旗司法局、农牧水利科技局、住建局等部门加强对乡镇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工作能力。  

  二是进一步明晰职能职责,熟悉工作内容。督促指导各乡镇明晰职能职责、理顺旗乡镇职责关系,进一步完善旗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推动乡镇依单履职,担当尽职。同时,强化乡镇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自身工作职责,熟悉工作范围及内容,确保专业水准不能下降。 

  三是有效安排人员,合理动议调剂编制。各乡镇根据各部门各事业单位的工作量,有效安排工作人员,提出合理动议调剂编制申请,最大限度最大效能用好现有编制及人员。避免出现人员编制多,工作量少或者相反情况出现,同时避免出现混岗混编现象。 

  四是提升审批大厅入驻率,切实保障高效便民。乡镇改革的目的是高效便民,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好乡镇党群服务中心为民便民效用,把一些群众需求量大,办事频率高的事项入驻大厅,争取做到“一次办”“马上办”,真正做到让老百姓少跑路,让乡镇改革成果惠及百姓。 

  审核人:吴海燕        撰稿人:杨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