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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委编办聚焦主责主业 打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根基

  海拉尔区委编办围绕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聚焦主责主业,优化治理体系,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保障机制。选优配强工作力量,形成上下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全区9个镇(街道)均设立了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相关机构;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调剂出来的64个事业编制充实到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下沉人员编入基层网格体系,为基层网格员队伍补充力量。

  二是强化赋权赋能,推动重心下移。参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赋予的99项权限目录,通过委托向2镇7办赋予行政权力。2020年对赋权事项进行再优化,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承接能力精准赋权。调整后,6个街道办事处各承接12项,胜利街道办事处承接13项,建设街道办事处承接84项,奋斗镇承接90项,哈克镇承接82项。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组成专项工作组,实地了解各镇(街道)针对赋权事项承接情况。目前,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更多资源和管理权限下放到基层,使基层治理的效能得到提高。

  三是细化权责清单,确保权责一致。探索构建区、镇(街道)跨层级协同机制,扎实开展海拉尔区各镇(街道)承接赋权事项再优化工作,清晰执法边界,调整赋权事项清单,系统梳理68项职能部门与镇(街道)交叉事项的主体责任、配合责任、运行机制等,分两批编制公布《海拉尔区部门与镇办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同步实施《海拉尔区部门和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海拉尔区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两项配套制度,积极推动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的规范化、动态化调整,推动改革成效“最高转化”。

  审核人:卜海涛        撰稿人: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