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改革精神,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精神,认真领会、吃透改革政策,指导做好全旗乡镇改革工作,推动改革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视频培训会议精神,借鉴培训会上5个苏木乡镇和街道好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持续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机构职能体系,提高履职能力。建立高效简约的基层管理体制机制。乡镇党政机构设立“五办”以及所属事业单位“一局两中心”等,为基层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持续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理执法”,提高基层执法效能。结合乡镇承接能力等工作实际,对林草领域《旗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清单》进行深研细究,并书面征求12个乡镇、林草、自然资源、应急、司法、政务服务等有关部门意见,着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新格局。
认真自查整改,巩固改革成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乡镇改革成果 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自查整改的通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乡镇从规范履职、细化职责任务、规范机构挂牌、健全工作机制和赋权事项等五个方面开展自查,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在整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基础上,建立统一规范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四办”清单,调整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和办事指南。
审核人:高圆圆 撰稿人:金继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