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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右旗委编办多措并举推动事业单位规范运行

  新右旗委编办主动作为、深入探索、下细功夫多措并举推动事业单位规范运行。 

  一、以法律为依据,创建学习型事业单位。一是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贯彻。聚焦关键群体,加强对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做到精准宣传,引导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制理念,严格按照《条例》开展工作。二是认真抓好《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业务能力、法治水平。动员全办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办法》,对《办法》规定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的原则和体制、管理权限、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的核定标准等政策业务进行深入学习。利用“新右旗委编办微信公众号”、“新右旗融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学习机构编制相关条例办法,强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法治思维        

  二、以制度为依托,科学岗位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根据《内蒙古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编制结构。一是按需设岗,精简高效。以单位承担的主要工作和公益目标为基础,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结构比例增强公益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岗位设置与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二是兼顾现状,注重发展。在岗位设置中,适当考虑已形成的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工勤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现状,同时统筹考虑单位发展结合本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适时调整,确保岗位设置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序实施岗位管理,切实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三、以监管为抓手,建立规范型事业单位。是注重规范管理,在深入学习《办法》的基础上,对全旗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存在不符合《办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调整优化。开展监督检查。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以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为着力点,采取书面自查自评与实地跟踪问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事业单位规范运行评估检查。对遗留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实地督查,进一步了解事业单位改革后机构运行存在的困难,进一步指导事业单位规范运行,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刚性约束。 

  审核人:通拉嘎            撰稿人:萨础日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