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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委编办“三力齐发”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阿荣旗委编办围绕“推进依法治旗机构全覆盖、精准配置资源高效率、奋力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改革思路,聚焦优化机构设置、细化职能配置、强化编制保障,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职能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优化机构设置,提升法治建设“驱动力”。阿荣旗委编办从完善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健全政府法治等方面入手,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动、协同发展。一是宏观上做到机构全覆盖。设置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作为旗委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面依法治旗重大工作的部署研究、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在旗直设置旗委政法委、旗公安局、旗司法局等法制机构。在基层法设置12个司法所,15个公安派出所,确保上下联动,实现依法治旗机构全覆盖,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机构保障。二是微观上做到职能无死角。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法制机构职能职责,明确旗委政法委、旗公安局、旗司法局关于法治建设各自领域的主要职能职责,及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的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责。三是协调上做到职责全链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整合全旗行政复议工作职责,集中由旗司法局承担,将旗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更名为行政复议股。进一步加强法学会的职能,将法学会机关机构规格由股级调整为副科级。

二、细化职能配置,增强法治建设“聚合力”。紧紧围绕建设现代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推进精简高效、职责清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综合执法服务模式。一是完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调整和职能整合。在全面开展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执法队伍,理顺执法职能,明确事业单位不再承担执法职能,组建农牧业、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8支执法队伍。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1支人社执法队伍。二是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将12个乡镇的原计生办、畜牧站、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等执法职能及人员整合,为12个乡镇各组建一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乡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乡镇的行政执法权。三是督促承担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履职。依据各单位“三定”规定,对未设立综合执法队伍的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事项台帐,指导部门规范履职。

        三、强化编制保障,激发法治建设“内生力”。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保障法治机构人员力量。一是加强法治机构工作力量。为充分发挥法治机构职能,自2022年以来,先后批准公安局使用行政编制21名、司法局使用行政编制5名、政法委使用行政编制1名,确保法制机构有专人干事、高效规范运转,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二是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工作力量。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改革及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后,共设置21支执法队伍。根据各执法队伍承担任务及日常工作量等情况分配执法编制,其中重点领域执法队伍,如农牧、交通、城管等执法编制均为30-50名。乡镇根据执法范围、服务人口数量等,除那吉镇外的7个镇执法队伍编制数量均在14-16名,4个乡执法队伍编制数量均在11-12名,确保了执法队伍力量充足。三是加强法治人才保障。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为更好规范履职,指导部门加强法治人才考录及调转力度。对于满编的部门,采取预借周转编制的方式提供编制保障。

        审稿人:高圆圆                  撰稿人:金继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