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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编办高质量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的部署要求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相关工作部署,积极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健康发展新需求,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编办深入调研、科学论证,高质量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各项任务。

一是完善组织框架,强化机构编制保障。旗委编办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三定”规定等,提前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中机构编制情况做好数据收集、分析,积极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协调对接,充分听取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意见,达成共识。重塑疾控职能体系,组建旗疾病预防控制局,在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加挂牌子,相应核增领导职数,进一步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领导力量。

二是优化内设机构,筑牢疾控安全底线。旗委编办进一步强化旗疾病预防控制局相关职能,紧盯传染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原有内设股室进行优化整合,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与医疗应急股,提升其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三是规范机构设置,建立高效运行机制。整合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新组建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旗卫生监督站牌子)严格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标准,重新核定其事业编制和科级领导职数,并印发“三定”规定,充实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力量,为全旗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审核人:萨如拉                    撰稿人: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