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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委编办“三突出”强化机构编制法治化意识

阿荣旗委编办始终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注重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及落实,切实把法治化工作贯彻到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中。

一、突出学习,推动法治宣传全覆盖。一方面持续抓好《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学习宣传。连续三年将《条例》及配套制度列入党校培训内容、列入旗委编委会议议题和旗委常委会、旗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瞄准部门(单位)负责人事的工作人员以及机构编制系统干部职工,大力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另一方面结合业务办理扩大宣传范围。利用部门(单位)办理机构编制业务期间,全过程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讲解工作流程,增强部门(单位)执行“三定”规定、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要求的主动性。

二、突出重点全面规范机构编制工作一是完善议事规则。根据《呼伦贝尔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工作细则》,及时修订完善《阿荣旗委编委工作规则》和《阿荣旗委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编委、编办职责权限。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和标准。凡涉及对上请示事项,一律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盟市、旗县(市、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通知》;同时,对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规范阿荣旗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质效。三是全面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及时下发关于各部门报送机构编制报告的通知,明确报送时限、报送内容及相关要求。在汇总全旗各部门机构编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全旗报告,经编委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市委编委。

三、突出实效,持续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贯彻落实的有力抓手。与旗委巡察办、审计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清单》,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审计范围,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察、审计监督合力,持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效能。

        审核人:李晓鹤                     撰稿人: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