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多点发力、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以实际行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机构编制保障。
一、优化组织架构,科学配编赋能。聚焦镇(街道)重点职能,优化机构设置,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积极推进镇(街道)机构设置与编制资源的深度优化。一是统一设置机构。在各镇(街道)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突出党建引领的鲜明导向,强化社会治安、应急管理、社会事务性等职责,从机构职能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民生服务。同时,在各镇(街道)设置党群服务中心,推进便民服务集中行使。二是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在人口相对较多的第三街道、第四街道选设民生事务办公室,聚焦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优化职责职能,加强服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同时,立足资源禀赋,在灵泉镇选设旅游发展中心,充分发挥其职能,深度挖掘和整合当地的旅游资源,以旅游助推经济发展。三是强化编制资源配置。按照人口数量、服务对象等因素科学核定镇(街道)编制,各街道行政编制在原有编制基础上普遍增加了0.8-2倍;打破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用编壁垒,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推动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提升工作效能。
二、厘清权责任务,助力基层减负。扎赉诺尔区不断健全完善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为镇(街道)权责清单充分发挥作用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清单制定权责明晰。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充分落实“一地一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镇(街道)职责事项清单和灵泉镇执法权力事项清单。通过清单式列明部门和镇(街道)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同时,稳妥推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力下放,做好动态调整,充分为基层赋权。二是职责准入严格程序。制定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明确了准入职责的申请、审核、准入、退出和动态调整程序,规定部门不得以各种方式擅自将已明确由区相关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镇(街道)承担,并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在人员培训、技术支撑等方面予以镇(街道)支持和保障,避免“任意甩锅”“层层加码”等问题,规范“属地管理”。三是机构挂牌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除中央有明确要求的外,镇(街道)不再加挂各类牌子”“镇(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的改革要求,全面清理规范镇(街道)挂牌,清理机构牌子“乱挂”“错挂”“不挂”“增挂”“新旧并存”现象。同时,印发工作提醒,明确镇(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禁止镇(街道)将原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设立为工作机制。确保挂牌规范、表述准确,杜绝以挂牌方式向基层赋权加压的乱象,切实为基层“瘦身”“减压”。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效能。构建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统一派驻管理。制发《扎赉诺尔区镇(街道)对派驻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度》,对派驻机构实行派出部门和属地镇(街道)双重管理体制,进一步赋予镇(街道)对派驻机构的指挥调度、考核督办等综合管理权限,理顺基层派驻机构与镇(街道)关系,强化属地管理职责。二是推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指导区级职能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之间建立沟通会商、执法协作,信息共享、流转交办等协调联动和镇“一队二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和镇派出所、镇司法所)联动执法机制。完善统筹协调联动执法,明确责任分工,增强执法合力,促进执法的精准性和权威性有效提升。三是建立编制“周转池”。印发《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将镇(街道)事业单位用编纳入人才专项编制使用范围,并明确人才专项编制的申请、下达、回收等多方面程序,确保周转编制能够用得上、收得回、转的动,为基层用编提供机制保障。
审核人:孙锦梦 撰稿人:马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