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旗委编办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以问题整改为切入点,紧盯改前改中改后三个关键环节,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系统谋划整改、注重机制建设,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权威性,实现巡察整改与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双赢双促”。
一、坚持对标对表,聚焦要求抓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鄂伦春旗委编办领导班子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一是成立鄂伦春旗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立统一领导、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办法》和《鄂伦春自治旗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旗委编办党组织的反馈意见》,同时制定《鄂伦春自治旗委编办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鄂伦春旗委编办党组织落实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将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1个问题分解细化为24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间。三是领导班子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主要负责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全面主持整改的研究部署、审核把关、督促落实,其他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分管工作,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切实带领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计划推进工作。
二、坚持刀刃向内,聚焦问题补短板。牢牢把握住巡察整改中的问题,以点带面,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全局中,促使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主动担当作为不充分”等问题,逐项检视、深刻剖析、立行立改,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落地。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相关要求,将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充分重视调研评估工作,注重调研评估成果转化。开展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效益、“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调研评估,对存在问题的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形成切实可行的调研评估报告。三是更新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优化调整机制。更新保密安全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将问题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
三、坚持政治统领,聚焦党建谋长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原则,跟踪整改进程,确保解决问题个个有落实。一是长远谋划党建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围绕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重点,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发挥实效。二是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好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提升组织力。完善“三会一课”工作制度,坚持“星期四党建日”工作法,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落实好“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责使命引领。鄂伦春旗委编办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始终围绕旗委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互促双赢”。
审核人:张云波 撰稿人: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