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多措并举,精准发力,稳步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法治学习,营造法治氛围。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度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与业余自学相结合方式,强化理论武装和业务学习有效融合,推动学习常态化、深入化。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思维。利用机构编制网站、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及时发布法规解读文章,扩大机构编制法治宣传覆盖面,增强各部门对机构编制法规的认知和理解,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注重培训提升,锻造专业能力。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类专业培训,通过多渠道有效锻造干部的专业能力,拓宽干部的视野和思路,推进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鼓励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截至目前,已有两名干部通过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并聘请其中一名作为办机关公职律师,为机构编制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人才支撑。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管理流程。修订完善了《中共鄂伦春自治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鄂伦春自治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编委及编办的议事程序、决策机制、职责权限等。在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机构编制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捍卫纪律权威。充分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定期对各部门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定期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实施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模式,将机构编制核查嵌入干部选拔任用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关键环节,形成监督合力,有效预防和纠正机构编制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审核人:张云波 撰稿人:杨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