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林草领域执法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林草湿资源管护能力和水平,额尔古纳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决策部署,多举并措为林草领域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上下贯通,明确执法机构编制。在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林草执法中队,专门负责林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林草湿资源体量及国家下达图斑数量,采取“基本编制+附加编制”模式科学核定林草执法中队事业编制20余名,用于林草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在各苏木乡镇(街道)内设机构挂牌设立林草工作站,作为市林草部门在基层的延伸机构,明确林草工作人员编制50余名,有效实现林草执法监管全覆盖,打通林草资源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充实力量,健强林草执法队伍。聚焦林草领域执法人员“人力不足”“能力不足”等问题,立足地区林草执法工作实际,结合林草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招收工作,批复林草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工作编制使用计划40余名,为基层林草行政执法队伍补充专业人才,进一步充实林草执法工作力量,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全面提升林草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三是深度融合,理顺林草执法体系。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执法和公安工作深度融合的方法路径,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将打击生态执法、按权限承担林草行政执法等写入市公安局“三定”规定和派出所职能职责。由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兼任市林草局党组成员,协助负责行政执法工作,助力提升林草行政执法能力和治理水平。支持苏木乡镇派出所长进苏木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分管行政执法工作,党员民辅警担任嘎查村“两委”委员。
四是强化协作,强化林草执法联动。全面落实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执法协助、案件移送和业务指导等机制。围绕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破坏野生植物、毁林毁草等工作,加强林草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林草常态化执法协作机制,同时加强林草部门与司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审核人:张影 撰稿人:马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