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根河市委编办“三位一体” 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根河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纲,聚焦“立、执、督”三个关键环节,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聚焦“立”,健全制度体系围绕“权责法定、流程闭环”,修订《根河市在编人员调动“三套流程”》,细化市域外在编人员调入、市域内人员调动、市内在编人员调出3套工作流程细化调动人员所需条件、申请材料、审核流程、调动手续办理等一系列步骤,实现人员调动事项“事事有依据、步步有标准”。

  聚焦“执”,规范权力运行依托实名制数据库系统,实现机构编制事项变动、审核、批复全程网办、全程留痕。同步建立双审机制,凡涉机构设立、增减编制、领导职数调整、机构挂牌等事项,一律先由业务科室制定初级方案最终由编办室务会或编委会集体研究,确保决策于法有据、程序合规。

  聚焦“督”,强化刚性约束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设置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突出部门履职尽责和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等情况。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帮助被评估部门进行针对性整改。同时,通过问题反馈,推动评估结果向成果转化,高质量完成评估“后半篇文章”切实把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审核人:徐莉                                        撰稿人:谢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