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纲,聚焦“立、执、督”三个关键环节,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一 是聚焦“立”,健全制度体系。围绕“权责法定、流程闭环”,修订《根河市在编人员调动“三套流程”》,细化市域外在编人员调入、市域内人员调动、市内在编人员调出3套工作流程,细化调动人员所需条件、申请材料、审核流程、调动手续办理等一系列步骤,实现人员调动事项“事事有依据、步步有标准”。
二是聚焦“执”,规范权力运行。依托实名制数据库系统,实现机构编制事项变动、审核、批复全程网办、全程留痕。同步建立双审机制,凡涉机构设立、增减编制、领导职数调整、机构挂牌等事项,一律先由业务科室制定初级方案,最终由编办室务会或编委会集体研究,确保决策于法有据、程序合规。
三是聚焦“督”,强化刚性约束。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设置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突出部门履职尽责和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等情况。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帮助被评估部门进行针对性整改。同时,通过问题反馈,推动评估结果向成果转化,高质量完成评估“后半篇文章”,切实把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审核人:徐莉 撰稿人:谢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