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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委编办维护监管权威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促进公益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公示办法(试行)》要求,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力戒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走过场”,提高事业单位法人法治意识,营造事业单位法人履职尽责良好氛围。

  以细的要求做好工作部署。及时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提前部署市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年报的时间、范围、内容、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工作要求进行全面详尽的说明。坚持“事业单位报送、举办单位把关、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机制,层层分解年报公示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高要求开展。

  以优的服务指导工作开展。针对个别政工业务不熟、计算机系统不支持的事业单位,积极推动服务下沉,开放编办的硬件设施,敞开门为其提供全方位指导,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畅通沟通渠道,充分发挥电话及QQ群、微信工作群等线上平台作用,安排专人全程对接,及时为事业单位答疑解惑,确保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高水平落实。

  以严的基调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着重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内容、格式、业务开展、净资产变动情况等进行审核,对报告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整改,对审核中发现情况不清、数据有误的,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高标准完成。 

  截止目前,呼伦贝尔市市直129家事业单位法人已如期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大对市直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管力度。 

  撰稿:田思梦

  编辑:杨薇

  初审:王颖浩 

  复审:刘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