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将实现“以督促管、以查促效”作为工作目标,统筹把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重点领域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法定化等方面的内在联系,突出问题导向,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强化结果导向,从小处着手、往深处实抓,努力用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利器”,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一、创新方式方法,靶向发力精准检查
一是及时开展部门自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将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落实改革情况、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等6个方面的26项工作列为自查重点,形成自查清单,真正做到靶向发力、应查尽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工作,主动发现问题,如实填写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并按时报送,及时纠正违规问题。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要求各部门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上一年度机构编制批复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工作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机构编制事项“项项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是有效开展专项督查。积极探索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工作,先后深入市委统战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等9个评估试点部门单位开展实地评估,评估结果以百分制量化,排查梳理共性问题3类、个性问题5项,提出工作建议20余条。将监督检查与机构编制“大调研”相结合,认真研判上一年度难以解决的机构编制难点问题,科学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采取事前调研、事中督导、事后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实地调研督查22个部门和14个旗市区,确保解决问题见真招、整改措施见实效。有序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检查,紧盯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月报、年度统计等时间节点,定期对实名制基础信息进行核对;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实名制管理系统预警信息分析工作,主动检查“红灯”、“黄灯”现象,不断提升实名制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三是统筹开展联合督查。先后深入体育、教育、农牧、国资等部门开展机构编制审计,结合历史问题台账,严格审查各部门党组会议记录、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制度文件等相关资料,以及问题整改进度和成效,并出具机构编制审计结果报告提交审计部门,切实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维护了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将机构编制管理列入巡察工作内容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巡察部门协作配合,以巡察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巡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巡后结果运用工作,切实为增强机构编制与巡察部门监督检查合力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紧盯问题整改,破解难题标本兼治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抓整改。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存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管理使用不规范,未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机构编制事项等问题39项;发现各旗市区委编办部分审批服务事项公开不够到位、党群服务中心窗口设置不够规范等问题125项。市委编办将问题汇总后,按照机构、职能、编制等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全市机构编制问题清单》,确保问题不遗漏、整改有方向。
二是突出过程管控抓整改。建立月提醒、季调度制度,要求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旗市区委编办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为市委编办提前掌握第一手资料、因地制宜指导工作奠定基础;以问题清单为基础,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按质按期上报整改报告,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改革成果不走样,真正实现补短板、强弱项的目标。目前,问题整改率达95%。
三是突出常治长效抓整改。建立与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问题台账共享机制、整改进度联动机制,与办机关业务科室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闭环,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在机构编制审批工作中加以限制;对落实不到位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不但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更促进了部门积极履职。建立各旗市区委编办常态化跟踪问效机制,通过一件一件抓整改、一条一条抓落实、一步一步抓提高,全面提升跟踪问效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跟踪问效“真问效、问实效、快整改”。建立预警机制,将现存问题、主要难点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结合实际工作,及时、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切实推动改革进程和机构编制工作开创新局面。
三、强化结果运用,务求实效改有所成
一是将结果运用到优化机构设置中。通过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进一步总结查找相关部门在职能履行、机构设置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中及时予以调整,以保证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调整机构、优化职责的重要依据。比如,综合考虑地域面积及监管范围等因素,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向14个旗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呼伦贝尔经开区分局综合设置了13个派驻纪检组,并重新核定领导职数,为加强市生态环境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根据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禀赋具备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基础和优势,成立全区首个碳汇交易服务事业机构,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调整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市直属林业六局职能配置,为水利事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提供机制机制保障。
二是将结果运用到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中。紧紧围绕产业发展“五大行动计划”,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结果,按照保障重点、有增有减、动态调整的思路,厘清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比如,在市本级层面,有针对性地提出“瘦身”要求,先后收回预借编制、职能弱化单位编制300余名。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评估结果为参考,先后成立碳汇交易、投资促进等机构,并向文旅产业、招商引资等部门调剂、下拨820余名编制,切实增强了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性、时效性。在旗市区层面,为切实解决“剥离企业办社会”等改革所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先后向鄂温克旗等地区调剂近400余名编制;为支持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边境贸易等重点工作,先后向海拉尔区等地区调剂140余名编制。
三是将结果运用到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中。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机构整合不到位等个性问题,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听取意见、找准症结,解答问题、宣讲政策,把服务送到门口、把政策讲入人心,一方面,做实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实地宣传,积极引导部门增强对机构编制资源深度挖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统筹推进预防、查处、问责、整改、回头看等各项工作,真正构建“大督查、全覆盖、无死角”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新格局。继续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找准信息化与监督检查工作结合点,加强数据的集成应用与共享共用,通过数字化管理、常态化检测、深度化研判,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前瞻性作用和参谋助手作用。
下一步,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将以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探索构建内容全覆盖、举措全方位、对象多层次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保障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撰稿:杨紫薇
编辑:杨薇
初审:王颖浩
复审:刘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