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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委编办积极推进内部审计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制约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和预警作用,呼伦贝尔市委编办通过学规定、强沟通、明职责等举措积极推进内部审计工作,提升我市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研究,提升思想认识。市委编办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了解新时代、新形势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支持配合市审计局及各部门(单位)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

  二是强化沟通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积极构建与市审计局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沟通交流,明确重点,理清思路,深入探讨如何健全我市内部审计工作机构,更好调动内部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三是全面摸底排查,明确职能职责。查阅市直部门“三定”规定,对没有明确内部审计职责的10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明确有关部门内部审计职责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并向市委编办和市审计局备案。截至目前,已有53个市直部门(单位)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其中18个部门单独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35个部门具有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确保内部审计职责无死角、不落空。

  

    撰稿:孙源笛

  编辑:杨薇

  初审:王聪

  复审:刘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