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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委编办规范派驻机构管理 切实提升基层“话语权”

  为进一步理顺基层派驻机构与苏木乡镇(街道)关系,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呼伦贝尔市委编办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工作鲜明基层导向,聚焦解决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等突出问题,在“统筹谋划、力量强化、赋权增效”三个维度精准发力,进一步夯实派驻机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话语权”。

  聚焦“力度”,高位谋划统筹推动。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在充分做好资料收集、督查评估、意见征集等工作的基础上,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及人员管理的通知》,汇聚组织、机构编制、人社、公安、司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和苏木乡镇(街道)等各方力量,将相关职能部门派驻在苏木乡镇(街道)的机构全部纳入苏木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范围,明确“双重管理、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形成横向条块协同、纵向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构建权责一致、运行顺畅、治理高效的基层运行体制。 

  聚焦“深度”,高质配强派驻力量。将派驻机构人员党(团)组织关系转入驻地苏木乡镇(街道)党(团)组织,派驻人员作为隶属于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党员,工作在基层、学习在基层、组织生活在基层,不断推动党的组织体系和基层治理体系有机融合,促进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要求派出部门配足配强派驻力量,原则上不允许抽调派驻机构人员,确保人员相对稳定。派驻机构及人员业务工作由派出部门指导,日常工作由驻地苏木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除履行主责主业外,还需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中心工作,充实补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让“小马”变“壮马”,“大车”变“快车”。 

  聚焦“精度”,高标规范管理考核。赋予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派驻人员人事任免建议权,强化对派驻机构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对不到岗、不履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派驻机构要按照双重管理的要求,进行双向报告述职,对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的,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可向派出部门或组织部门提出调整建议。派驻机构评先评优,应书面征求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全面规范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倒逼派驻机构发挥职能优势更好服务基层发展,保证基层能调得动、用得顺。 

 

  撰稿:田思梦、吴博 

  编辑:杨薇

  初审:王聪

  复审: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