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将法治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提高法治意识、落实法治工作、宣传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规范化、法定化水平。

  一、“学”字当头,坚持“系统观念”持续提升法治意识。持续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开展多角度学习。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围绕工作深入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列入办机关理论中心组法治教育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办内《2024年度干部学法用法清单》,依托专题研讨、专题党课、办内讲坛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掌握机构编制政策,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突出“系统学习”,调动全体职工共同学。把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常抓常学内容,领导班子带头学,全体干部认真学,持续推进《条例》纳入市旗两级党校教学内容,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条例》的行动自觉。三是抓住“时间节点”,营造氛围专题学。落实《关于呼伦贝尔市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在重大节日、主题宣传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将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组织办内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民法典》《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筑牢理论根基,推动法治精神入脑入心、笃信笃行。

  二、“实”字为基,坚持“稳扎稳打”持续夯实法治基础。立足发展角度,加强法治工作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见行见效。一是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修订并重新印发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和审批权限等,把加强党的领导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调整完善“三定”规定制定。落实《“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制定印发了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能源局等部门“三定”规定,印发了16个部门和10个事业单位调整机构编制的通知。同时,指导旗市区做好涉改部门“三定”规定、苏木乡镇和街道相关调整通知的制发工作,将健全职能体系落到实处。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三、“宣”字贯通,坚持“带动引领”持续扩大法治宣传。把准宣传方向,瞄准法治建设,依托普法宣传扩大机构编制工作知晓度。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教育工作。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通知》基础上,落实普法责任,向新任职“一把手”送上《致新任职一把手的一封信》,让法治宣传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帮助“一把手”找准机构编制工作方向,履职尽责。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持续扩大《条例》的覆盖面,创新《条例》宣传方式,开展“年轻干部带你学《条例》”宣传活动,制作19期领学宣传视频,发挥年轻干部领学作用,增加《条例》宣传的多样性。三是推动法治宣传进基层。为多层次扩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选派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讲团骨干赴海拉尔区、陈巴尔虎旗、根河市进行《条例》宣讲,让《条例》宣传走进基层、落到实处。

 

  撰稿:罗炜娣

  编辑:杨薇

  初审:王聪

  复审: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