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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委编办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助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近年来,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围绕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全力推进教育领域机构编制优化配置工作,提高使用效益,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聚焦教育事业提质增效,用好调研这块“传家宝”。为进一步优化学校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配备,市委编办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牙克石林业第一中学、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海拉尔第一中学、海拉尔第二中学开展调研,通过“上门问诊”,围绕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进行“望闻问切”,了解学校实际运行中存在的机构、职能、编制、人才引进等问题,进行“靶向治疗”,不断提升教育领域事业单位整体效能。 

  聚焦教育事业队伍建设,充分保障编制需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调整、专编专用,结合各地生源变化及教育发展现状,对市本级及14个旗市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进行了重新调整,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足额保障。持续增强教育领域用编进人的编制服务水平,近两年,根据编制使用现状,为教育领域批复1700余名编制使用计划,进一步满足教育事业人才需求,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聚焦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调整机构设置。积极推进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在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加挂呼伦贝尔城乡社区大学牌子,进一步拓宽办学范围,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高质量的终身学习需求。适应职业院校围绕地区产业机构和经济发展调整专业的变化趋势,将扎兰屯职业学院汽车工程系更名为交通与智能制造系,扩大招生范围;为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增设科研与校企合作中心和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促进学院开展校企合作,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聚焦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创新规范管理工作机制。印发《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关于取消和下放有关机构编制权限的通知》,将市直处级学校限额内调整内设机构、内设结构更名及职责调整的审批权限下放给教育局党组,赋予教育事业发展更多自主权。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在将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核定给教育部门统筹管理的同时,对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出具体要求,全面构建由教育部门主导、机构编制部门监管的教职工编制规范管理新局面。 

  站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新起点上,市委编办将继续秉持厚植人民幸福之本、夯实地区发展之基的理念,聚焦民生实事、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机构编制保障。 

    

  撰稿:张婷婷

  编辑:杨薇

  初审:刘玉胜

  复审: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