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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委编办三项措施规范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呼伦贝尔市委编办立足主责主业,开展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规范填写工作,精准界定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夯实事业单位履职责任。

  一是统一依据,固定格式。以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和职责调整文件为依据,对已登记的市旗两级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存在内容失准、表述欠妥、格式混乱等问题,制定宗旨和业务范围填写模板。同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相关内容写入宗旨和业务范围,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成为法定职责、必尽之责。

  二是优化服务,提升效率。明确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规范填写工作与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同步开展,避免事业单位“多跑腿”,切实减轻事业单位工作负担。对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中需要改动和纠正的内容做到“一次性告知”,最大限度为事业单位提供帮助,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是规范程序,严把审核。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必须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后报审至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坚持受理、审核、核准“三级联审”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固定表述错误和涉密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宗旨和业务范围填写的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

 

  撰稿:李赫

  编辑:杨薇

  初审:刘玉胜

  复审: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