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覆盖面、知晓度,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多点发力、多措并举,有序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营造知信、用信、维信、守信的诚信文化氛围。
市委编办高度重视《条例》学习宣传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双线融合、多维渗透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宣传《条例》相关知识。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推送《条例》全文、政策解读及典型案例,在工作群不定期发送诚信相关法律法规,面向旗市区、市直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开展宣传。线下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条例》个人自学,重点围绕《条例》的重要意义、适用范围等核心内容进行学习,深入理解守信激励措施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具体规定,切实增强办机关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 同时,将信用建设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开展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和202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并在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网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和抽查结果,有效发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职能,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诚信履职。结合工作实际,制发《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异常情形认定标准和处置流程,以制度规范保障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运行,切实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效能与水平。
以诚筑信,以信立身。下一步,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将持续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不断丰富信用教育宣传形式,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将诚信理念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撰稿:李赫
编辑:杨薇
初审:刘玉胜
复审: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