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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制度赋能 “关键点” 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全力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质效再突破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关键环节。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始终坚持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与服务改革、保障民生、规范管理紧密结合,以制度为基、以协同为要、以创新为翼、以成果为纲,统筹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全链条、闭环式、一体化的监督工作体系,为服务保障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大安排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呼伦贝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以制度先行为基础,筑牢机构编制“行为框架”。市委编办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一是深学理论强根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托办机关“编学编做”和“编学编讲”讲坛,先后开展机构编制纪律宣讲、监督检查法规制度学习,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法规制度,详细解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的各类情形,以及责任追究和处理问责的具体方式,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推动纪律规定从“外部要求”转化为“自我约束”,形成规范履职的行动自觉。二是完善制度固根本。健全机构编制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呼伦贝尔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编制使用审核审批办理权限和程序,确保编制使用在制度的框架下全流程规范运行。制定《呼伦贝尔市“周转池”编制分配使用暂行办法》,规范“周转池”编制的使用管理,着力破解总量控制与刚性需求的矛盾关系。修订完善《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科室联动,有效保障了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实名制管理的规范性。研究制定了《呼伦贝尔市委编办“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制度》,细化了登记、受理、办结、反馈环节的工作程序,切实保障了“12310”举报电话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三是细化规范提效能。制定出台内部管理制度《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向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报送信息工作规程》,明确了向平台报送信息的原则、范围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部门间信息共享有据可依、有规可守。研究建立呼伦贝尔市委编办空编预警工作机制,明确了空编预警数据基数、预警标准和工作程序,有效保障了科室间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推动部门、地区合理盘活现有编制资源。

  以协同联动为抓手,构建监督检查“合力矩阵”。市委编办坚持运用上级党组织监督与内部监督、审计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一是构建部门监督共同体。通过开展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和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比对,强化编制使用情况信息共享和监督。持续落实《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办法》,结合年度审计计划安排,本年度配合审计部门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6次。根据纪检监察、巡察、组织部门工作要求,适时共享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确保形成监督合力。依托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上半年共上传问题3项,狠盯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二是强化层级监督联动性。针对巡视巡查涉机构编制工作反馈的相关问题,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全面“体检”,梳理有关典型问题10类,通过自查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分步实施,对于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推进,确保需重点关注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警示到位,已公布的问题事例自查整改到位,需持续跟进的问题跟踪落实到位。同时对已开展的督查评估工作和规范挂牌工作“回头看”,针对长期未整改的问题全面梳理建账、重点关注、动态销号,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形成闭环。三是巩固社会监督辅助位。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广泛宣传“12310”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专用电话,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协调各市直部门宣传显示屏滚动宣传“12310”举报电话,有针对性地提升举报受理热线知晓率,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在加强宣传的同时同步完善工作制度,制定《“12310”电话举报登记表》、《“12310”电话举报事项转办单》,跟踪办理进展,确保信访受理程序规范完整。

  以方式创新为突破,助推监督检查“赋力增效”。市委编办不断谋划工作创新,提升监督能力,持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赋能政府治理效能稳步提升。一是前置监督关口。将监督检查工作由“事后查处”向“全程防控”转变,在机构设立、编制调整、职数核定等审批环节,事先征求监督检查科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坚决不予审批。在重大改革推进过程中,定期跟踪改革进展,对于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落实领导职数及编制使用预审、备案制度,对于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不予审核。二是强化数字赋能。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对于编制、领导职数使用不规范,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空编率较高等问题进行数据筛查,生成“问题线索清单”,及时督促更正。对机构编制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源头降低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风险。参与自治区党委编办相关信息数据平台研发测试,结合操作经验提出编制使用审核审批、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数据分析、预警监测等功能性意见建议20余项,为实名制数据支持机构编制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性支持。三是协同审批监督。通过建立空编率预警机制,监督检查科定期预警提示编制使用率较低的事业单位和地区,相关科室对连续预警的单位、地区提出编制调整意见,按程序提请编委审批。经编委、编办审批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由监督检查科加强对机构编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评估机构编制调整是否取得预期成效,对于使用效益不高或不落实机构编制批复1年以上的,视情况核减、调整有关部门单位、地区的机构编制。2025年,共计收回事业编制50余名,收回编制有力地保障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用编需求,切实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以成果转化为目标,推动监督检查“固效提质”。市委编办坚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机制,通过“问题整改—责任追究—长效巩固”的良性循环,推动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持续巩固监督检查工作实效。一方面,严抓整改闭环管理。围绕党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重点监督解决群众关切、影响改革成效的突出问题,对于改革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到位、“三定”规定执行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的行为督促落整改。针对新成立机构、机构编制调整较大的部门单位,评估机构编制的设立调整事项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确保审批事项落到实处,并对市本级22家已评估过的部门单位纳入大督查和评估“回头看”,对相关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虚假整改的单位盯办落实,直至问题解决,避免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而不改、改而不实。同时,对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另一方面,强化典型震慑作用。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收集整理中央、自治区通报案例,指导旗市区机构编制部门以案为鉴,规范用权。丰富纪律宣教形式,策划制作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警示案例短片4期,推动合规意识融入日常。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近两年来,约谈机构编制管理使用不规范单位的相关科室负责人1次,及时纠正条条干预行为1次,针对机构编制及人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印发工作提醒5次。下一步,市委编办将持续加强对于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问责力度,确保通过“问责一个、警示一片”,努力营造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好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严肃性。

 

  撰稿:安娜

  编辑:杨薇

  初审:海力亚苏

  复审: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