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5日至4月15日,五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七巡察组对市委编办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6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扎实推进巡察整改,确保整改质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动员部署。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第一时间召开室务会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从政治高度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消除“过关”思想,不断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
(二)健全工作机制,夯实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任、分管领导抓具体、科室联动抓落实”的责任链条,通过室务会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责任层层传导,任务到人到岗。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工作质效的关键抓手,对照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制定《市委编办关于五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做到问题不回避、责任不推诿、整改不拖延。
(三)以上率下示范,发挥“头雁效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领办反馈问题,主持修订“六个责任清单”,制定修订有关制度机制。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领导班子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带头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有针对性整改措施,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部署要求
1.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统筹使用机构编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印发工作提醒。对空编数较高的部门单位印发工作提醒,并指导相关部门通过公开招聘等渠道补充工作人员,有效降低了被提醒部门单位空编率。二是指导解决空编问题。向相关部门印发了工作提醒,对接可行措施,制定整改方案。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定《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空编预警工作机制》,明确预警标准和工作方式。依托实名制数据系统,筛查空编率较高、长期未整改的地区、单位名单及空编情况,印发《工作提示单》,并提出工作建议,收回部分预借编制。四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管理办法》,细化科室间职责划分和管理程序,确保实名制信息管理规范准确,数据信息有效发挥作用。
(2)统筹调配、大力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实地调研。就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和呼伦贝尔技师学院整合所涉及的机构编制问题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明确了整合事宜。二是加强沟通对接。与市教育、人社部门进行多轮次座谈对接,牵头起草了两校整合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三是积极推进工作。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审议同意,印发整合两所学校的通知,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应收回空余编制和领导职数。
2.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严格做好编制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切实加强业务学习。组织业务科室成员集中学习了《呼伦贝尔市“周转池”编制分配使用暂行办法》,通过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推动有关科室严格依据流程,规范审批预借编制。另一方面,严格遵守审批制度。巡察反馈问题以来,预借市本级部分部门行政、事业编制事项,全部按程序审议,文件按规定程序签发,进一步把牢了编制审批关口。
(2)提升督查评估“后半篇文章”质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回头看”。印发《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发现涉机构编制工作有关典型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将空编率较高、领导职数使用率较低、机构挂牌不规范、2020年以来督查评估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纳入自查范围,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及时完成整改,切实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二是配齐人员力量。及时跟进相关部门干部配备进展情况,督促其及时按要求动议内设机构正职配备事宜,并按程序受理了职数预审业务,如期完成了内设机构正职配备工作。三是保障基层用编需求。针对旗市区事业单位空编率较高、领导职数空余率较高和“一人多股”问题印发工作提醒,逐一进行研判,开展点对点指导。结合空编率问题,审核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批复旗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1500余名,有效提升了旗市区编制使用率。四是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已指导额尔古纳市委编办、新巴尔虎左旗委编办完成了问题整改。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已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结合旗市区报送的整改报告,每月初跟进调度整改情况。同时,制定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向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报送信息工作规程》,明确了报送范围、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大了监督力度,推动了多元监督主体的协同联动。
(3)规范机构挂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审核抽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市本级学校、医院规范机构挂牌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书面报告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市本级学校、医院规范机构挂牌情况监督检查,已完成市本级4家学校及6家医院审核抽查工作,形成了《关于市本级学校、医院规范机构挂牌工作监督检查的报告》。二是严格跟踪落实。指导海拉尔区、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一时间完成挂牌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各旗市区以边查边改的方式,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对挂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经实地核查、电话督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完善评估体系。将挂牌不规范问题纳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规范挂牌工作质效。
(4)将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融入各项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和《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修订了市委编办2025年度调研计划,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内容列入领导班子年度调研计划。三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确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具体的贯彻到调研工作中。四是组织开展专题党课。8月底,市委编办主要领导到“守望相助”党建联系点额尔古纳市上库力街道前进村,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向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讲授专题党课。
3.提升机构改革工作精细化程度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整市直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工作规程》,规范调整部门单位“三定”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环节,细化工作流程,推动工作更加规范科学。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夯实主体责任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压紧压实责任。修订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将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查摆内容等要求列入了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对办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主要领导责任清单、分管领导责任清单、机关党支部责任清单作出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认真安排部署。室务会会议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对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提高重视程度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提高思想认识。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进一步提升了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完善制度规定。修订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今后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必述内容。7月11日,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了查摆范围。
(3)更新门户网站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梳理更新。完善了机构设置栏目有关内设机构信息,补充了编外人员管理科职责任务。政策法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动态、机关党建3个栏目更新信息160余条,删除监督检查栏目。二是做好调整优化。制定了《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网优化整改方案》,明确调整保留门户网站主栏目9个,并根据信息属性、受众需求和使用频率,合并功能重复、内容相近的栏目。对于长期无更新、访问量低且缺乏实际意义的6个栏目进行撤并。三是明确工作规程。修订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宣传工作制度》,明确网站栏目更新维护具体要求,并严格落实,确保网站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信息安全。
(二)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明确职责任务。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先后召开室务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室务会会议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另一方面,推动常态长效。修订完善“六个责任清单”,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规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室务会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
(2)抓实“六个责任清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具体任务,并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及分管领域实际,在“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中,划分出共性责任和个性责任,确保清单内容更加精准。二是组织各科室、中心立足科室职责任务,梳理业务流程,研判全体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细化制定防控措施,并对廉政风险点清单进行修订完善。三是室务会会议专题听取上半年“六个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报告,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会议强调要以“六个责任清单”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管理。
(3)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召开室务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内容,切实提高了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抓牢责任落实。修订完善“六个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责任,并依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规定,将有关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明确责任要求。修订完善《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将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监督。四是定期部署推进。主要责任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室务会会议,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上半年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任务。
(4)规范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规范开展廉政谈心谈话。6月,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廉政谈话会议,与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廉政谈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另一方面,完善制度规定。修订完善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风廉政谈话制度》《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谈心谈话制度》,对谈话的类型、方式、对象、记录留存等进行了规范,提升谈心谈话质效。
(5)落实“一岗双责”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及时修订制度。结合重新修订《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开展回头看,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职责。另一方面,定期调度部署。领导班子成员于7月10日前分别召开会议,听取分管领域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6)排查廉政风险点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六个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组织各科室、中心立足科室职责任务,梳理业务流程,研判全体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重点对人事、财务等岗位的防控措施进行了细化完善,形成岗位廉政风险清单。重新划分了风险等级,明确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风险等级为高风险,其他科室中心负责人均由低风险调整至中风险。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扎实开展调查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重视程度。通过室务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等,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对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明确了要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问卷调查、随机走访、统计分析等方式开展调研,丰富了调查研究形式。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建立了《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已汇总整理各科室及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和成果转化情况11条,有力推动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规范开展公务接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自查自纠。第一时间对近三年公务接待报销开展专项排查,不存在违规问题。二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分别明确了财务报销程序。三是修订要件清单。制作了《费用报销附件清单》,明确了差旅费、会议费等财务报销材料要件。
(3)持续改进文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审核把关。对2024年以来的党建学习计划进行“回头看”,严格进行对比检查,未发现雷同情况。通过“编学编做”业务讲堂,认真学习《公文写作规范》,提高公文制发全流程业务水平。二是优化审核流程。明确党支部拟订的计划、方案、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文稿由工作人员草拟并初核后,逐级报党务专职副书记、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
3.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及中央、自治区、市纪委三级纪委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持续推动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二是在开展组内学习时,把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列为学习重点,坚持理论联系、坚持结合融合,切实提升监督执纪能力。积极组织组内纪检干部参加市纪委监委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进一步在实战中提升干部的本领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实行驻点办公制度,定期下沉到市委编办,通过列席室务会会议、查阅资料、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实时完善三项监督台账,明确监督重点,根据台账内容,开展监督检查。与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面对面会商沟通重点工作,及时传达相关要求,压紧夯实责任,督促其履行好职能部门主体责任。与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真正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治。四是建立《监督发现问题台账》,依据监督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督促市委编办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主动担当、亲自上手,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并动态跟踪整改进度深入分析突出问题成因及整改情况,进一步扩大问题线索来源。五是加强纪律检查。巡察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室务会会议,因会议冲突无法列席会议时,市委编办提前将会议材料送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征求相关意见。年初以来,纪检组不定期开展政治监督台账实地检查、违规吃喝问题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1)健全内控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资产管理机制。修订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在第二十二条明确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并严格落实。二是规范办公物品使用。修订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在第三章明确了登记、领用有关要求,制作了入库领取台账等,确保办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和管理更为规范。三是完善公车使用制度。修订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增加“第六章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明确公车加油卡保管、使用审批、台账登记等全流程管理内容,确保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2)规范现金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工作,上缴存量资金。另一方面,完善制度机制,修订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费用报销主要以转账、公务卡方式进行结算,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减少现金使用频次。
(3)规范费用报销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修订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差旅费、培训费等各类费用报销所需附件清单及格式要求。另一方面,明确程序要件,同步制作了《费用报销附件清单》,按费用类型分类列明依据文件、审批单、交通票据、住宿票据等必附资料,确保办机关财务报销工作更规范。
(三)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及时完善制度。修订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制度》,调整第五、第六条中室务会和主任办公会主要任务表述,规范会议内容。另一方面,健全制度机制。依托《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建立大额资金报销前置审批机制,在第十四条中明确大额资金使用需提供会议纪要(记录)作为报销要件。
2.扎实开展党建工作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先后召开室务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等,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全面抓好统筹。召开2025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会,全面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室务会会议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3项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2)规范党支部换届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加强理论学习。支部委员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支部换届工作,今后党支部委员会设置、换届、委员会组成,书记、副书记任免等重大事项均提请室务会讨论决定。同时,对2025年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自查,不存在违规问题。
(3)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支部委员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详解及常用文书范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同时,对党支部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不存在违规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按照党章规定,经室务会会议审议同意,发展1名同志为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六个责任清单”,今后对因程序不规范造成问题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严谨、规范。
(四)巩固巡察等监督成效
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托微信公众号公布“12310”举报受理程序,定点转发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员所在的工作群,线下制作宣传手册和宣传海报,发放至办理机构编制业务的工作人员,并协调市公安局、市水利局等有独立办公大楼的部门单位,利用宣传显示屏滚动宣传,有针对性地提升知晓率。二是印发了《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制度》,细化举报登记、受理、办理、办结、反馈等各环节工作要求和时限,完善工作程序。三是同步制定《“12310”电话举报登记表》《“12310”电话举报事项转办单》,规范台账管理和转办程序,确保“12310”举报受理电话取得实效。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本轮巡察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成,无长期整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0-8217162;邮政地址:呼伦贝尔市政务综合楼D区1417室;电子邮箱:hlbrbbz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