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呼伦贝尔市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2026年呼伦贝尔市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即将进入评估认定阶段,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认定范围
在2026年呼伦贝尔市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中,已通过电子邮箱报名且市委编办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
二、评估认定时间及方式
评估认定时间:2026年7月11日(星期六)
评估认定方式:评估认定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总分,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总分现场公布。
评估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呼伦贝尔市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估认定通知书》。
三、资格复审及领取评估认定通知书
请进入评估认定环节的考生于2026年7月9日、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持以下材料到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D区1419室领取《2026年呼伦贝尔市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估认定通知书》。
1.《2026年呼伦贝尔市委编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处公证的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交本人承诺书、加盖院(系)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2026年毕业的国外留学人员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交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处公证的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和本人承诺书;
6.应聘考生属于呼伦贝尔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列编人员或其他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本人近期1寸照片2张;
8.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委托他人领取的,领取人须持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领取。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评估认定资格。
具体相关事宜详见《2026年呼伦贝尔市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估认定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