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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编办“三明确”积极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时 间: 2018-12-03        来 源: 阿荣旗编办

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乡镇、村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实现对乡镇、村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察全覆盖,近日了呼伦贝尔市阿荣旗编办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积极向乡镇派出监察机构,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一是明确设置机构。呼伦贝尔市阿荣旗监察委员会向12个乡镇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与各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和人员,两个机构名称”,履行纪委、监察两项职能。机构名称统一为阿荣旗监察委员会派出XX乡镇监察办公室。

二是明确监察对象和职责权限。根据《监察法》有关规定,各乡镇监察办公室对乡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辖区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等六类监察对象进行监察。根据旗监察委员会的授权,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向旗监察委员会报告工作,乡镇政府对旗监察委负总责,受旗监察委领导和监督。

三明确人员编制。核定每个乡镇监察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乡镇监察办公室设置监察办公室主任1名、专职监察员1名。监察办公室主任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监察员可由乡镇纪检委员兼任。同时,完善村监察联络员配置,各乡镇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群体中聘任监察联络员1名,负责收集社情民意,汇报所在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监督延伸到”神经末梢“。

审核人:董春凤          撰稿人:李晓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