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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编办“三个促进”确保控编减编工作成效
时 间: 2018-11-05        来 源: 鄂伦春自治旗编办

为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鄂伦春自治旗编办主动适应机构编制新常态,紧紧围绕“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的工作思路,注重综合施策,加强动态调控,确保控编减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编制资源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科学管理,促进机构编制规范公正。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系统,做好动态管理,从严审核机构编制事项。坚持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一支笔审批,一家行文”,对所有申请设立、变更、升格的机构,严格按照“建一撤一”原则,合理配置职能、界定规格、核定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严格用编核准管理,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机制。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机构编制服务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应保必保”,充分挖掘潜力,把有限的存量资源,充实到保改革、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重点领域。在加强纪检、组织、发改、扶贫、城市综合执法改革、经济发达镇等方面工作力量上及时提供机构编制保障,为经济持续发展增强动力。

三是调剂用活改革,促进机构编制优化供给。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核减事业编制,及时撤销、整合职能消失或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对确需增加的机构实行“建一撤一”。通过改革、整合、撤并等措施,保障事业单位机构限额的红线,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有效流动。

    (审核人:张亮          撰稿人:霍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