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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编办完成税务局机构改革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时 间: 2018-11-12        来 源: 鄂温克族自治旗编办

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规范要求,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成立新的税务机构,原国税局和地税局将不再继续保留,鄂温克旗编办及时完成了本级税务局机构改革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工作。

一是做好前期准备,夯实工作基础。为进一步深化对工作要求的理解,鄂温克旗编办注重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吃透精神。严格按照有关工作流程,执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有关材料告知服务单位,要求新机构初领代码前,必须完成旧机构代码的撤销手续。

二是严格材料审查,简化办理流程。按照“撤旧设新”方式先撤销原国税、地税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领税务新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简化办事程序,原地税局的撤销手续集中由呼伦贝尔市登记局收齐材料后统一到自治区办理,不需要各旗市区地税局自己跑。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

三是现场办结快捷化,提高服务质量。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4号)办理撤销和初领,填报相应表格,实现一次性办结。受理人员在核对信息无误后,当即录入管理系统,经审核人员确认,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加盖赋码专用章,缩短从受理到颁证的时间。目前,鄂温克旗编办已完成旗本级税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工作。

    (审核人:何美婷            撰稿人: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