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市区编办、市直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落实《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国家登函〔2014〕4号)和自治区编办《关于开展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14〕36号)精神,推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围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准确掌握试点运行情况,全面反映试点动态,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指挥试点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和参考。
二、 工作任务
(一) 明确信息报送内容
重点报送以下2点内容:①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②关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 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
有关主管部门和试点单位担任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和上报工作。信息联络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及时发现、撰写各类重要信息。
明确信息联络员职责,使信息工作制度化,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三) 健全信息报送制度
试点旗市编办、试点单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