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海拉尔区编办关于控编减编工作的思考
时 间:        来 源: 海拉尔区编办

  海拉尔区编办为完成控编减编任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通过建立健全控编减编机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等方式,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工作目标,确保空编减编任务全部完成。

  一、关于控编减编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是建立健全控编减编机制。印发《海拉尔区控编减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海拉尔区地方事业发展需要,明确年度空编减编任务,实行年度调查研究制度,全面评估各机构的实际用编需求,实行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形成控编减编的长效机制。

  二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海拉尔区编办在编制总量少,特别是行政编制、全额和差额事业编制极其短缺的情况下,深入调查研究,在掌握了基层单位的职能情况后,根据职能增强或弱化程度对单位的编制适当调整,对职能弱化和任务不饱和的机构要适当收回编制;对长期有编制无人员的机构要整合;对能够由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事业,不再设立事业机构,不核定事业编制,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由政府设立公益岗位的方式解决需求。

  三是盘活用好现有编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行政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基层一线倾斜;推动政法专项编制内部挖潜,精简机关、充实一线队伍;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凡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划分为公益一类、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划分为公益一类,都是通过结构调整、总量内调剂的方式解决编制需求。

  二、开展控编减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主观上存在部门不理解、不配合情况。近年来,海拉尔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承担着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承担着棚户区改造、创国家级文明城市等各项中心任务,普遍存在人员紧缺现象。控编减编意味着缩减部门编制,减少部门补充人员的机会,部门因此对编制部门产生不满,影响到控编减编工作的推进。

  二是在客观上存在部分类别编制紧缺的情况。按照控编减编工作要求,在核减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各类编制上都有数量要求,以政法专项编制为例,海拉尔区公安机关、法检两院均已上划,目前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机关只有司法局、森林公安局、国家森林公园派出所,共有57名政法专项编制(含控编减编1名),实有人员55人,在接近满编的情况下,核减编制给部门造成了较大的工作压力。

  三、意见建议

  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管理。从严从紧审批机构编制,机构原则上不再增加,确需增设的采取“撤一建一”办法解决;编制原则上内部调剂解决,不该增的坚决不增。严格落实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凡是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进人,首先经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对满编、超编的单位不予批准使用编制。

  二是深化改革精简效能。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推行领域内和跨部门综合执法,组建大执法队伍,减少因执法机构过多、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造成的领导和非执法人员对编制资源的占用,节省和回收一定数额编制。

  撰稿:孙治贤  杨巍             审核:卜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