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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委编办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构建安全生产“防护墙”

        海拉尔区委编办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防护墙”。

        强化监管责任,构建“职能防护墙”。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在全区48家党政群机关“三定”规定中增加安全相关职责,明确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在此基础上,结合履职需要,区应急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矿山安全监管体制,并按照主体职责明确、追责链条清晰的原则,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优化机构设置,构建“机构防护墙”。坚持以机构保障为依托,区应急管理局加挂矿山安全监管局牌子,健全完善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监管机构设置,设立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室、风险监测和火灾综合防治室等内设机构,形成安全与应急兼顾、防灾与救灾兼备的应急管理新体制。巩固基层安全屏障,调整优化镇(街道)机构设置,对9个镇(街道)的社会治理办公室均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应急管理、防汛防火、安全生产等职责,从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职能体系、构建齐抓共管的基层应急管理领导体系、打造专业精干的基层应急管理专业队伍等多个方面明确政策举措,统筹布局、系统谋划,有效提升镇(街道) 应急管理体系,为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机构编制保障。

        盘活编制资源,构建“人力防护墙”。统筹配置行政、事业编制,创新挖潜编制资源,对应急管理局等涉及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部门给予适当倾斜,坚持科学统筹、聚焦重点,用于强化应急救援领域工作力量。2024年,增核区应急局科级领导职数1名,用于配备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任矿山安全监管局局长,应急部门工作力量得到有效加强。同时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增事业编制6名,在安全重点领域提供编制保障。通过公务员考录、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工作等补充人才8名,2025年在行政执法专项招聘中,为应急管理执法大队上报计划11名,确保人员力量配置专职专业、定岗定人,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推动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

        审核人:卜海涛                    撰稿人:王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