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拉尔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理顺条块关系、促进基层明责减负、赋能增效,着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管理运行体制,着力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推进“化学反应”。根据既相对统一、又有所侧重的原则,按照重点镇 “6+3”、具有管理农村职能的街道“5+2”和街道“5+1”三个类别设置乡镇和街道的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在党政机构的设置上,设置了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的基层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重点镇增设了乡村振兴办公室。在事业机构的设置上,各镇和街道统一设置了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重点镇和具有农村职能的街道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局;两个镇设置了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二是强效理顺关系推进“物理效应”。进一步规范基层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巩固乡镇和街道改革成果,制定《海拉尔区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共涉及5个类别141项具体事项,分别为党的建设30项、城乡建设24项、经济发展30项、社会治理25项、公共服务32项。进一步明晰县乡职责关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制定《海拉尔区部门与镇办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涉及24个职能部门共87项具体事项。制定《海拉尔区镇、街道编制资源统筹调整工作方案》,建立动态调整机构编制资源的有效衔接机制,实现镇、街道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升基层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是合力创新机制推进“助力作用”。结合机构改革工作任务,根据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地理区位、历史沿革等因素,将基层工作重心和工作方式进行了定位和调整。同时根据改革任务要求,通过委托方式,向两镇七办赋与行政权力。按照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根据乡镇和街道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有差别地确定依法向乡镇和街道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编印乡镇和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明确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处罚等公共服务事项。
审核人:卜海涛 撰稿人: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