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提出“五大任务”中“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这一项,海拉尔区委编办聚焦安全工作,贯彻区委、政府工作部署,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落实主责主业,为海拉尔区安全稳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调研梳理,厘清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海拉尔区委编办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积极从机构编制工作职责出发,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对全区涉及安全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梳理“三定”规定中的涉及安全工作的职责,并围绕生产安全、校园安全、交通安全、生活环境安全等各领域安全工作,对各单位履职情况开展调研,推动区内各单位安全工作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履职尽责,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为海拉尔区安全稳定发展带来坚实的机构保障。
二是优化配置,为全区安全工作提供人员编制保障。2023年,海拉尔区委编办以“两优”行动为契机,结合海拉尔区实际,对镇、街道及应急管理、教育等具有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进一步优化职能,明晰职责,科学设置安全管理内设机构,配置安全管理专项人员,积极引进专业人才纳入人才储备库,持续提升海拉尔区安全管理工作效能,为海拉尔区安全稳定发展带来充实的人员编制保障。
三是深化改革,持续打造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海拉尔区于2020年设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5支执法队伍,近年来区委编办就执法队伍的职能衔接、人员增编、力量补充等方面不断做出改善与优化,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保障行政执法有序、有依、有力运转,为海拉尔区安全稳定发展带来过硬的行政执法保障。
审核人:卜海涛 撰稿人:王柏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