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基层派驻机构与镇(街道)关系,海拉尔区委编办切实提高工作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派驻机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赋予基层更多话语权和主动权,高效落实镇(街道)对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镇(街道)细化管理办法。召开机构改革评估工作调度会,由区委组织部长主持,明确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在加强镇(街道)对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管理方面的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认领工作任务并细化工作举措,期间,区委编办联合区委组织部3次与派驻机构主管部门座谈,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掣肘,有力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各镇(街道)按照基本统一、突出重点、分类细化的原则,突出派驻机构人员考勤管理、党(团)员管理、抽调管理、提出考核意见、人事任免建议等重点,研究制定细化管理办法,与所辖区域内各派驻机构达成一致意见。
二是规范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强化对派驻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区委组织部第一时间完善平时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对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镇(街道)的派驻机构人员考核实行双重管理,全面规范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倒逼派驻机构发挥职能优势更好服务基层发展,保证基层能调得动、用得顺;修订《海拉尔区股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及备案操作方法,赋予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派驻人员人事任免建议权,强化对派驻机构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对不到岗、不履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是开展派驻机构及人员管理“回头看”。印发《关于加强镇(街道)对派驻机构及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党(工)委认真对照《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及人员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海机编办字〔2024〕129号)有关要求,切实将镇(街道)日常管理权、工作考核权、任免建议权落到实处。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均纳入驻地镇(街道)领导班子分管范畴,统一指挥协调,服从驻地镇(街道)工作安排;派驻机构公务员第三季度考核等次结果书面征求驻地镇(街道)意见,并由驻地镇(街道)提出派驻机构人员考核等次初步建议。
审核人:卜海涛 撰稿人: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