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莫旗编办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近日,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莫旗编办按照呼伦贝尔市编办的统一部署,依据《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细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实地核查方式对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面向社会公开。

一是建立“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抽查内容清单。根据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随机抽查内容清单,在清单明确的范围内进行检查,未列入清单的内容不进行检查。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建立信息准确、分类明晰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严格审查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将熟悉事业单位监管工作、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的比例在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4家事业单位,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两名执法人员,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切实发挥监管作用。抽查中以实地核查为检查方式,检查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听取被抽查单位法定代表人介绍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审核上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等内容。检查人员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事业单位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盖章的,检查人员注明原因。

三是公开发布通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抽查结果通过机构编制网站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分别给予警告、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

           审核人:郭军              拟稿人:付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