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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委编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一直以来,莫旗委编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作为机构编制工作与深化机构改革的基本遵循和方向指引,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有机结合,构建起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紧盯重点环节,打造森林草原保护新格局。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中,设立巴彦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林业技术服务中心、草原技术服务中心、国有林场等涉林涉草保护修复机构,形成部门间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保护利用工作大格局,推动“林长制”全面推行,2022年全年义务植树47万株,育苗940亩,建立健全119.3万亩国家公益林和87.7万亩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完善39.28万亩天然林管护措施,使我旗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绿色底蕴更加深厚。

    二是突出本土特色,谱写水域生态保护新篇章。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形成权责明确、协同高效、监管有力的水域生态管护机制,“河长制”深入落实,水生态保护协调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为旗水利局增加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用于配备“河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单独设置河湖防汛综合保障中心,将河湖保护与防汛抗旱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加大对水生态保护的支持力度,最大限度保障水利部门及承担水行政执法工作机构用编需求,有效加强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资源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对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等进行排查清理,更好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目标。

    三是职能归类集中,形成自然资源整治新体系。党政机构改革期间,组建自然资源局,将过去分散在发改委、住建、水利、农牧、林草等部门的自然资源的调查和确权登记整合,统一行使资源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的职责,对我旗山水林田湖草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整合自然资源、水利、草原执法职能和队伍,科学合规设置执法机构,强化我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集中行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利用、城乡规划、水利、草原等方面执法职能,构建起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监管”的职能体系,进而实现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审核人:陈晶    撰稿人: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