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莫旗编办整理汇总的《旗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拟调整事项目录》和事项提请会议说明。研究通过了旗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拟调整事项,对6个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共调整行政权力67项,其中增加55项,取消12项。
会议强调,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全旗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旗本级权责清单的标准化建设,为各部门严格行使权力清单范围内的各项职权、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拓展。
会上,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索曙辉对全旗权责清单的梳理、调整、公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坚持权责清单梳理全面化、审核规范化、程序标准化。二要针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严防权力真空。三要不断加强权责清单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审稿人:敖宏光 拟稿人:鄂枫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