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安监职能机构设立,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旗应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莫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坚持抓牢旗应急局这一重点牵头单位的“牛鼻子”,内设安全生产基础监督管理股,承担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职权,指导协调各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二、明确安监职能任务分工,确保安全生产职责理顺到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协助旗安委会制定全旗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分工,进一步梳理明确旗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农科局、住建局等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织密织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大网”,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加强协调沟通,做好工作衔接,把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拧成“一股绳”。
三、推进应急综合执法改革,确保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到位。持续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旗应急管理局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全旗安全生产工作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并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实现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设置、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执法效果显著增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审核人:陈晶 撰稿人:李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