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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委编办用好“三立”工作法 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为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莫旗委编办坚持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立根基、立规矩、立红线”,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落实政策法规“立”根基。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理论提升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三会一课”等规定动作,将《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党校主体班次课程安排,每年举办1-2次机构编制专题培训,通过深入讲解、现场答疑等方式,全面系统的解读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做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和宣传

    健全相关制度“立”规矩。根据《条例》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事业编制周转池管理办法(试行)》,在动态管理中提升使用效益,把有限资源利用到“刀刃”上。修订完善《中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制度,充分发挥编委会谋大事、议大事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事项审批程序,以制度严明纪律,以适度提升质效。

    严格监督检查“立”红线。持续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刚性约束。一是充分发挥实名制系统在机构编制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工作,严格比对各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调整、领导职数、人员调动等信息。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与业务岗位的协作配合,持续深化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围绕群团机关履职、现代农业产业园及其管理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大块头”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等机构编制工作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研究,持续跟进各部门职能职责运动情况,督促各部门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审核人:陈晶     撰稿人:刘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