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核定教职工编制。针对中小学校生源不断增加,现有编制与实际情况不相适问题,会同教育部门深入调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结合布局调整、生源变化、学校布局、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对全旗义务教育学段学校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编制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是严格教职工编制管理。实行教职工编制专编专用,推动编制资源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严禁以各种方式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规范合理。同时,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本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通过赋予教育部门自主用编用人权力,建立《新巴尔虎右旗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岗位动态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总量控制、统筹调配、备案管理”要求,将以往的编制审批管理转变为备案管理,实现高效、精简、灵活的管理模式。
三是加强学校领导职数管理。严格按照中小学领导职数核定标准,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职数进行了重新核定,进一步促进全旗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四是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通过优化编制管理、健全聘用管理、统筹岗位设置、加强考核奖励、建立教师退出机制等五个方面,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岗位动态管理,积极探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全旗师资均衡配置,不断完善教育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挖潜创新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配置,为全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
(审稿人:蔡世明 撰稿人:通拉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