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和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法人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17〕58号)文件精神,依据市编办《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呼机编办发〔2017〕76号),新巴尔虎右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于2017年7月,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照3%的比例在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旗第一中学、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节能监察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于7月13—7月20日之间进行了实地核查。
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第一名称) |
新巴尔虎右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抽查人员 |
丽娜 |
回执情况 |
持通知书直接检查 |
实地核查时间 |
2017年7月13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发现问题:办公地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不一致。 处理意见: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
备注 |
无 |
单位名称(第一名称) |
新巴尔虎右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抽查人员 |
英格 |
回执情况 |
持通知书直接检查 |
实地核查时间 |
2017年7月17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发现问题:办公地址不详细,需要进一步详细登记。 处理意见: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
备注 |
无 |
单位名称(第一名称) |
新巴尔虎右旗第一中学 |
抽查人员 |
英格 |
回执情况 |
直接检查 |
实地核查时间 |
2017年7月18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备注 |
无 |
单位名称(第一名称) |
新巴尔虎右旗节能监察中心 |
抽查人员 |
英格 |
回执情况 |
直接检查 |
实地核查时间 |
2017年7月20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发现问题:办公地址不详细需要进一步详细登记,等待变更法定代表人 处理意见: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
备注 |
无 |
单位名称(第一名称) |
新巴尔虎右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抽查人员 |
丽娜 |
回执情况 |
直接检查 |
实地核查时间 |
2017年7月20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不一致;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发现问题:需变更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 处理意见: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