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法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学习作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从整体上把握上级文件精神,逐条逐项进行解读,深入分析重点内容,真正将文件精神和问题内容学深、学透。同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以及在自查、核查、巡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文件和问题进行探索讨论,明确问题整改目标任务,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加大普法渗透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机构编制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编办日常工作中,通过新左旗政能量、新左旗机构编制网站、微信群等新媒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同时,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与机构编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转发至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求个苏木镇、各部门加强学习宣传。利用各单位办理出入编手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日常工作时,主动讲解机构编制政策、开展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及干部职工“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进程。
三、强化法制监督。在做好机构编制日常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在守法执法上“令行禁止”。一是完善“12310”举报受理机制,畅通举报渠道,确保举报事项得到及时认真办理。二是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有效促进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开展2022年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清单整改工作。紧盯机构编制工作领域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对机构编制违规问题认真梳理、整改销号。
四、深化法治建设。在事业单位改革中,针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科学设置机构,并合理配置了人员编制,设置旗直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共9支,核定编制数160名。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中心下移,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理顺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队伍的关系,优化配置执法力量,提高执法综合水平。
审核人:张馨 撰稿人:敖英英